《綱要》提出了加快構建“安全、和諧、開放、協調、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”的總體目標。到2030年,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不斷優化,整體競爭力和綜合國力顯著增強,國土開發強度不超過4.62%,城鎮空間控制在11.67萬平方千米以內。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取得實質進展,國土開發的協調性大幅提升。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基本建成,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用水量大幅下降,堅守耕地“紅線”,建成高標準農田12億畝,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4萬平方千米以上。基礎設施體系趨于完善,資源保障能力和國土安全水平不斷提升,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。海洋開發保護水平顯著提高,建設海洋強國目標基本實現。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更加完善,由空間規劃、用途管制、差異化績效考核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更加健全。
《綱要》部署了全面協調和統籌推進國土集聚開發、分類保護、綜合整治和區域聯動發展的主要任務。一是構建“多中心網絡型”開發格局,推進建設國土開發集聚區和培育國土開發軸帶。二是構建分類分級全域保護格局,依據環境質量、人居生態、自然生態、水資源和耕地資源5大類資源環境主題實施分類保護。三是構建綜合整治格局,修復與提升主要城市化地區、農村地區、重點生態功能區、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及海岸帶和海島地區的國土功能。《綱要》提出,要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,提升能源資源保障能力,設置“生存線”,嚴格保護耕地和水資源;設置“生態線”,將用途管制擴大到所有自然生態空間;設置“保障線”,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必要的建設用地、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安全。
《綱要》強調,各地區、各部門要盡快組織開展省級國土規劃編制工作,調整完善資源環境、產業、投資、財稅等相關規劃和政策法規,建立部門協調和監督檢查機制,全面推進各項工作。 |